通知公告

您当前的位置:首页 > 通知公告 > 正文
  • 景德镇学院学生会改革推进情况 自评报告
  • 发布时间:2020-10-15 22:26:03  作者:  来源:景德镇学院学生会  阅读:次      【关闭】 【打印】
  • 景德镇学院学生会改革推进情况

    自评报告


    为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在全国学联二十七大的贺信和党中央的致词精神,持续深化学生会改革创新,按照《关于推动高校学生会(研究生会)深化改革的若干意见》要求,景德镇学院学生会在学校党委的领导下,在团委的具体指导下,开展系列改革工作,相关情况报告如下:

    一、明确职能定位

    景德镇学院学生会是学校党委领导下的主要学生组织,是学校联系广大同学的桥梁和纽带。景德镇学院学生会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以加强对同学的政治引领为根本,以全心全意服务同学为宗旨,及时向同学传达党的声音和主张,引导广大同学自觉把个人理想融入到党和人民的共同奋斗之中;学生会聚焦主责主业开展工作,未承担宿舍管理、校园文明纠察、安全保卫等高校行政职能,面向全体同学,坚持从同学中来、到同学中去,听取、收集同学在学业发展、身心健康、社会融入、权益维护等方面的普遍需求和现实困难,及时反馈学校,帮助有效解决。

    二、落实党委全面领导

    学校党委已经把学生会建设纳入学校党建工作整体格局中进行统筹谋划,构建党委统一领导,党委学生工作部统筹负责,学校团委具体指导,宣传、教务、人事、保卫等部门分工合作、协调运行的工作机制。党委副书记分管学生会工作,负责教学工作的副校长参与学生会管理。学校党委定期听取学生会工作汇报,研究决定重大事项。


    三、加强团委的具体指导

    景德镇学院学生会在校团委和上级学联的双重指导下,按照江西省学生会组织隶属关系安排,及时向上级学联申请召开学代会、核准章程,备案选举结果。学院团委及时向党委汇报学生会工作的重大事项,坚决落实党委有关要求。聘任一名校团委专职副书记指导学生会,重点抓好学生会举办各类活动、发布重要信息、开展对外联系、使用经费物资等事项的审核管理,确保学生会日常工作不出偏差。建立健全了学生会管理制度,完善了学生会重大活动的事前审核和事后评估机制,做到了事前科学统筹,规范管理;工作开展时依法依规、严肃严格,重大事项向同级团委请示。

    四、建立健全体制机制

    景德镇学院学生会组织架构为“主席团+工作部门”的模式。实行轮值制度,学生会主席团集体负责学生会重大事项,不设主席、副主席,设执行主席,执行主席由主席团成员轮值担任,以学期为一个轮值周期,执行主席负责召集会议、牵头日常工作。主席团下设6个职能部门,其中包括秘书处、网宣部、女生部、活动策划部、权益维护中心、学习部。未在工作部门以上或以下设置“中心”、“项目办公室”等常设层级。各部门之间在各司其职的基础上相互沟通,相互配合,始终把自身建设作为推动学生会事业发展的基石。各二级学院学生会属于校学生会的基层组织,接受校学生会指导。学生会广泛动员各学生组织、社团和广大同学的力量来做学生会的工作,开展符合学校特点、适合同学成长需求的活动。



    五、坚持精简原则

    景德镇学院校学生会根据文件精神,严格优化了机构和人员规模。截止目前,我校学生会将原有工作人员135人精简至40人。主席团成员4人,工作部门6个;每个工作部门设负责人不超过2人,工作人员不超过6人。学院学生会工作人员不超过30人,主席团成员不超过3人,且除学生会主席团成员和工作部门成员,均未设置其他任何职务。

    六、严格遴选条件

    学生会工作人员和其他学生组织工作人员为共产党员或共青团员,理想信念坚定,热爱和拥护中国共产党,具有强烈的爱国意识、爱国情感,积极弘扬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品行端正、作风务实、乐于奉献,具有全心全意为广大同学服务的觉悟和能力。学生会工作人员是学有余力、学业优良的学生,学习成绩综合排名在本专业前30%以内,且无课业不及格情况。

    我校学生会主席团由学生代表大会选举产生。校级学生会主席团候选人应由各二级学院团组织推荐,经各二级学院党组织同意,由党委学生工作部和学校团委联合审查后,报学校党委确定。主席团候选人具有代表性,从学校、各二级学院学生会工作人员和各领域优秀学生典型中产生。校级学生会工作部门成员由各二级学院团组织推荐,经党委学生工作部门和学校团委审核后确定。各二级学院学生会主席团候选人和学生会工作人员应当由班级团支部推荐,经各二级学院团组织同意,由各二级学院党组织确定。校级学生会工作人员中来自各二级学院学生会的成员不少于50%



    七、规范召开代表大会

    拟定于11月下旬召开学代会,参会代表约200名,占全校总人数的2%校级学生代表大会每年召开一次代表经班级团支部推荐、各二级学院学生会组织选举产生名额分配覆盖各二级学院、年级及主要学生社团体现代表性。各二级学院学生代表大会原则上每年召开一次。

    八、坚持从严治会

    校学生会不断完善《景德镇学院学生会章程》坚决执行学生代表大会决议,重视学生会工作人员的思想自查自纠,日常开展学习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习近平总书记贺信及全国学联二十七大会议精神等。学生会成员普遍知晓和遵守《学生会研究生会干部自律公约》《关于学联学生会工作人员改进作风服务同学的若干规定》,我校学生会工作人员若出现违反校规校纪、道德失以及与学生不相称行为等问题的,同级团委会迅速调查核实,按规定和程序及时予以处理。修改和完善工作部门工作章程,明确工作人员培训要求,形成相互监督,共同进步的良好氛围。

    九、建立述职评议制度。

    组建以学生代表为主,党委学生工作部和学校团委等共同参与的评议会,学生会主席团成员和工作部门负责人每学期向评议会述职,评议会从政治态度、道德品行、学习情况、工作成效、纪律作风等方面对其进行全面客观的综合评价。建立以服务和贡献为导向的激励机制,参加评奖评优、测评加分等事项时,依据评议结果择优提名,不允许与其岗位简单直接挂钩。

    ​景德镇学院学生会

    202010月15


版权所有:景德镇学院-团委 制作发布 景德镇学院现代教育技术中心 域名:jdzu.jx.cn 赣ICP备05000937号-1 域名:jdzu.edu.cn 赣ICP备05000937号-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