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县(市、区)团委、市直各单位团委:
“瓷都十大杰出青年”评选活动,自开展以来,在各级团组织以及社会各界的积极参与和大力配合下,在社会和广大青年中产生了较大反响,已经成为一项群众密切关注、青年热情参与、社会广泛认同的知名品牌活动。今年的评选活动由共青团景德镇市委、景德镇市青年联合会、景德镇日报社、景德镇市广播电视台、瓷都晚报社联合主办,景德镇陶瓷文化旅游集团协办,整个评选过程将严格要求,着重考虑在“三个五”战略实践和构建“3+1”产业体系中具有突出业绩,扎根基层顽强拼搏创造精彩人生,具有鲜明时代特征,对青少年健康成长具有强烈示范导向作用的人选。现提出具体意见如下:
一、评选宗旨
以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六中全会精神和市委十一届二次全会精神,宣传、表彰在为“复兴千年古镇、重塑世界瓷都、保护生态家园、建设旅游名城,打造一座与世界对话的城市”中作出突出成绩和贡献的青年典型,激励广大青年有作为、能作为、要作为,塑造当代瓷都青年的新形象,为推动瓷都经济社会以及生态文明又好又快发展培养更多的优秀青年人才。
二、评选资格
1、截止2017年1月1日,年龄为18周岁至40周岁的在景德镇居住或工作一年以上的青年;
2、热爱社会主义祖国,拥护党的基本路线,遵纪守法,品德高尚;
3、在本职岗位上勤奋工作,创造了一流成绩,作出了突出贡献;
4、与时俱进,开拓创新,富有鲜明的时代特征。
三、评选机构
由主办单位负责人、协办单位负责人和有关方面领导组成评选活动组织委员会。组委会下设办公室(设在团市委青联秘书处),具体负责评选活动的实施。
四、评选办法与步骤
本次评选活动分推报人选、确定候选人、候选人公示、投票评选四个步骤进行。具体实施办法如下:
第一阶段:推报人选(3月15日—3月31日)
各推报单位根据评选要求推荐1名最杰出的青年参选,各县(市、区)可推报2名,但人选不能是同一界别。要严格准备推报材料,按时上报。
第二阶段:确定候选人(3月31日—4月10日)
评选办公室对所有推报人选的推报材料进行审核后,将符合要求的人选提交组委会。组委会将根据人选的事迹情况,并考虑人选的分布等因素,确定20名候选人。
第三阶段:候选人公示(4月10日— 4月17日)
20名候选人及其事迹在市新闻媒体和“瓷都青年”网上公示。如有异议,评选办公室将协同有关部门进行核实,并将核实结果和处理意见提交组委会。对于经核实确有问题的候选人,组委会将取消其参选资格。
第四阶段:投票评选(4月17日—4月26日)
评委会对候选人进行无记名投票,得票数列前10名的十大杰出青年候选人,获得第十七届“瓷都十大杰出青年”荣誉称号。
第五阶段:后期活动
对于荣获“瓷都十大杰出青年”称号的青年将获得由组委会提供的奖品。同时,纳入瓷都青年人才库继续培养,并优先推荐参评市级以上组织开展的评选活动,优先向市级以上青联组织推荐。另外,“瓷都十大杰出青年”将成为本年度瓷都青年志愿者,集体参加社会公益活动。通过后期激励、巡回分享等活动,为广大青少年树立榜样,引领社会正能量。
实施要求
1、推报单位在确定推报人选时,应与本地区、本系统已经开展的评选活动结合起来,在符合条件的基础上,要着重考虑具有鲜明时代特征和突出业绩的人选。
2、推报单位要对所推报人选进行直接考察,听取工作单位和上级主管部门的意见,听取组织人事、纪检、公安和计划生育等部门的意见(须出具盖有各部门公章的书面证明)。全面考察后经县级党政组织同意,形成一份500字的考察推报意见(加盖推报单位公章)。
3、推报人选需严格按要求填写登记表一式两份,按统一格式要求提供2000字事迹材料和300字事迹简介(要求文字精炼,突出事迹特点和亮点)正本各2份,复印件25份,登记表、事迹材料及事迹简介均须本人签字、工作单位盖章,所在行业的县级主管或相关部门审核盖章,推报单位复审盖章,方为有效。上述材料均需提供电子版并报组委会办公室。
4、推报人选须提供两寸近期红底彩色标准电子照片(不低于260像素),并录制不超过一分钟的自我展示视频,旨在向评委快速展示个人特色及风采。
5、所有参选人员须提供本人身份证、毕业证书、学位证书和事迹材料中涉及到的奖项证书的复印件。
6、推报人选是企业经营者(法人代表)的,须提供企业的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税务部门出具有企业利税指标证明和具有法律效力的企业资产规模评估报告书;赞助社会公益事业的,须提供书面证明。对所有提供复印件的证件的原始证明,推报单位要严格进行审查、核对。
7、各推报单位要在3月31日前将人选的全部材料上报组委会办公室,逾期不予受理。
评选组委会办公室联系人:王聪、王淑君
联系电话:8229381 传真:8229084
电子信箱:jdz_ql@163.com
地址:团市委青联秘书处(市莲社北路177号)
附件:1、第十七届“瓷都十大杰出青年”评选活动
人选推报登记表;
2、第十七届“瓷都十大杰出青年”评选活动
推报材料样本。
共青团景德镇市委
景德镇市青年联合会
景德镇日报社
景德镇市广播电视台
瓷都晚报社
2017年3月1日
附件1:
“陶阳里杯”第十七届“瓷都十大杰出青年”评选活动人选推报登记表
姓 名 |
| 性别 |
| 民族 |
| 照
片 | ||||
出 生 | 年 月 日 | 学历 |
| 学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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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治面貌 |
| 身份证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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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作单位 及职务 |
| 职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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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信地址 |
| 邮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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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话 | (办) | 手机 |
| 传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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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宅) | ||||||||||
个 人 简 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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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 要 业 绩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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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 要 获 奖 情 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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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 作 单 位 意 见 |
签 章 年 月 日 | |||||||||
县级 主管 部门 意见 |
签 章 年 月 日 | |||||||||
推 荐 单 位 意 见 |
签 章 年 月 日 | |||||||||
组 委 会 意 见 |
签 章 年 月 日 | |||||||||
本人签字:
年 月 日 |
填表说明:1、请严格按照要求填写表格各项内容;
2、填写不下的内容可另附纸;
3、此表可复印,可另制表格,内容规格须与此表一致。
附件2:
“陶阳里杯”第十七届“瓷都十大杰出青年”评选活动人选推报材料样本
“陶阳里杯”第十七届“瓷都十大杰出青年”评选活动人选事迹简介 |
×××事迹简介
正文(300字)……………………………………………………
……………………………………………………………………………………………………………………………。
本 人 签 字 | 年 月 日 | 工 作 单 位 意见及 签 章 | 年 月 日 |
县 级 主 管 部 门 意 见 及签章 | 年 月 日 | 推 荐 单 位 意见及 签 章 | 年 月 日 |
“陶阳里杯”第十七届“瓷都十大杰出青年”评选活动人选事迹材料 |
×××事迹材料
正文(2000字)……………………………………………………
……………………………………………………………………………………………………………………………。
本 人 签 字 | 年 月 日 | 工 作 单 位 意见及 签 章 | 年 月 日 |
县 级 主 管 部 门 意 见 及签章 | 年 月 日 | 推 荐 单 位 意见及 签 章 | 年 月 日 |
“陶阳里杯”第十七届“瓷都十大 杰出青年”评选活动人选考察推报意见 |
×××考察推报意见
正文(500字)……………………………………………… ………………………………………………………………… …………………………………………………………………。 内容包括: 1、考察过程; 2、本人所在单位、组织人事、纪检监察、公安(派出所)和计划生育等部门的意见(需附盖有各部门公章的书面意见); 3、推荐原因。
推报单位盖章: 年 月 日 |
共青团景德镇市委办公室 2017年3月9日印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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